1、办事程序: 文件精神宣解、资格审验、信息登记、开据收费收据、办证
2、申报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两张
3、审批条件:在校学生必须全部首先参保;未参加职工医保、新农合医保的普通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工牧工民工等);出生后一个月的婴儿及学龄前幼儿。
业务办理流程:以各窗口办理流程为准
业务办理地点: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5352255 532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