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贫困地区学生大病医疗公益保险”是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保险专项基金主办。保险对象面向自治区所有的贫困旗县区和革命老区的城乡在校学生(3-18周岁),按照“确诊即赔付”的理赔机制,全面覆盖少年儿童常发的12种重大疾病。
(一)产品价格
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可以免费上此项保险,非建档立卡的学生每年只需交56元。
(二)覆盖范围
自治区70个贫困旗县和革命老区旗县的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优先。
(三)覆盖病种
覆盖12种少年儿童常发的重大疾病,具体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急性肾功能衰竭或终末期肾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川崎氏病、重症肌无力、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
(四)保障期限
1、有效期:1年,期满后可续保;
2、申请期: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
(五)保障额度
一次性赔付10万元人民币。
(六)实施期限
该项目自2016开始实施,至2020全面脱贫后终止。
有意向参保的请拨打团县委电话0476-5355010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3日下午五点半。
附:项目实施方案细则
内蒙古贫困学生重大疾病公益保险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贫困学生重大疾病公益保险项目。
二、项目背景
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在校贫困学生人数约88.5万人,由于缺少对学生重大疾病保障的政策支持,且现有的针对贫困学生重大疾病救治的渠道、办法、政策、措施尚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需要,学生罹患重大疾病时所需的高额治疗费往往会给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也严重影响自治区脱贫目标的达成。
近年来,贫困学生身患重大疾病因无法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背负沉重债务,最后不得不放弃治疗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令人扼腕叹息。目前,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基本覆盖城乡居民(18岁以上的成人),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日臻完善,但儿童大病医疗救助仍是短板,需要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慈善机构等救助方式进行补充。传统的贫困学生大病救助方式一般为事后救助,往往会受到救助力量薄弱、救助方式单一、申请渠道不畅、申请周期较长及广覆盖低保障等多种因素制约,而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如何让贫困学生在罹患重大疾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一直在努力探索。2010以来,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发表了多篇相关论文。2015年,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先后多次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商谈、争取在内蒙古实施贫困学生大病医疗公益保险的政策。经过努力, 中华儿慈会同意2016年,在内蒙古试点开展“贫困地区学生大病医疗公益保险项目”。中华儿慈会针对孤儿的大病医疗公益保险,首次扩展到贫困学生,并在全国唯一一个省区——内蒙古,开始公益保险项目的试点工作。
四、组织单位
(一)支持单位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儿童保险专项基金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二)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
内蒙古社会扶贫基金会
(三)承办单位
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
内蒙古社会扶贫基金会
内蒙古霞光公益事业服务中心
(四)承保单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PICC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五)工作分工
1、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分工:筹集行业公益保险保费
2、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
分工:组织实施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
分工:甄别、确定贫困学生、困难职工子弟资格
4、内蒙古社会扶贫基金会
分工:提供公募账户、开具公益捐赠发票
5、内蒙古霞光公益事业服务中心
分工:协助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工作
(五)领导小组
各主办承办单位和支持单位联合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大病公益保险工作和捐赠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项目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组 长:
张偏考 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原主任
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
姜言文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格更图雅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巡视员
秦正奇 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内蒙古教育学会会长
籍 蒙 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专职副会长
郁殿发 内蒙古社会扶贫基金会理事长
成 员:
包 迅 自治区总工会保障部副部长
习琳娜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调研员
王培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吕建国 内蒙古社会扶贫基金会秘书长
张涛军 内蒙古霞光公益事业服务中心副秘书长
刘志凤 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干事
于海燕 内蒙古霞光公益事业服务中心项目专员
办公室:
主 任:籍蒙(兼)
成 员:张涛军、刘志凤、于海燕
(六)组织单位介绍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是民政部主管的一家公募基金会,致力于辅助国家推进少年儿童的教育、福利事业。
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是由自治区扶贫办主管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5A级社会组织”。宗旨是,围绕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大局,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扶贫和公益事业工作。成立十年来,在全区开展了教育扶贫、医疗扶贫、金融扶贫、农牧业扶贫、扶贫助老、扶贫助残、关注留守儿童、扶贫宣传和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等扶贫公益活动。先后募集、投放扶贫资金2亿多元,筹集、投入金融扶贫资金3亿多元。在全区扶贫慈善系统有着重大影响,得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与好评。
五、项目优势
内蒙古贫困地区学生大病医疗公益保险项目“变事后被动救助为事前主动保障,变临时应急救助为长期可持续系统性保障,变广覆盖、低保障为集中覆盖、高保障”。其“确诊即赔付”的机制能够帮助更多的贫困学生在重大疾病风险来临时获得及时的经济支持,以赢得宝贵的治疗时机。
“确诊即赔付”机制不需要事先垫付然后报销。承保贫困学生一旦确诊出现约定疾病,即可拨打保险卡上注明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贫困学生保险专项基金办公室或承保公司的客服热线申请理赔。符合理赔条件的,在提交常规必要材料后,即可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10万元赔付,让孩子得到快捷有效的救治,为年幼的生命在病魔面前赢得尊严和机会。不仅可以让尚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孩子们受益,还可以补充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儿家庭需要自担的费用,也能够为患儿及其家庭补充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
六、产品介绍
“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专属学生大病公益保险,全面覆盖少年儿童常发的12种重大疾病,公益价仅为市场价的约四分之一。
(一)产品价格
保险价格224元人民币/人,基金、PICC负责承担168元/人的保费,其余部分需自筹56元/人。
(二)覆盖范围
自治区70个贫困旗县和革命老区旗县的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优先。
(三)覆盖病种
覆盖12种少年儿童常发的重大疾病,具体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急性肾功能衰竭或终末期肾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川崎氏病、重症肌无力、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
(四)保障期限
1、有效期:1年,期满后可续保;
2、申请期: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
3、核保期:每年的2月、5月、8月和11月;
4、生效期:每年的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和12月1日。
5、续 保:期满后,在每年的2月、5月、8月和11月完成续保。
(五)保障额度
一次性赔付10万元人民币。
(六)实施期限
该项目自2016开始实施,至2020全面脱贫后终止。
(七)办理流程
盟市(旗县)总工会、企业工会,团委在本地区或单位开展摸底调查,确定参保人员后,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贫困地区学生重疾公益保险申请表》,报送到内蒙古霞光公益事业服务中心,转报自治区社会扶贫基金会办公室。
(八)理赔报案
承保贫困学生一旦确诊出现约定疾病,即可拨打保险卡上注明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贫困学生保险专项基金办公室或承保公司的客服热线申请理赔。